
泉州晚报7月22日讯 6日,本报4版报道了10多名缅甸劳工向南安警方求助称,其证照被中介扣押,没办法回国。昨日,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向媒体通报,该案有最新进展,警方确认,这是起(介绍、容留)非法就业、非法居留案,KYAW ZAY TUN等12名缅甸人被拘留审查,中介、用工企业及其责任人均被处理。
来泉打工 以旅游学生签证入境
去年11月9日,KYAW ZAY TUN等15名缅甸人手持旅游、学生签证,开启了他们的中国淘金梦之旅。他们在黑中介张某立(26岁,漳州人)和林某(身份不明,另案处理)等人的安排下从缅甸来泉。随后,他们被安排到晋江安海某鞋厂就业。后来,这15人中,有4人返回缅甸。不久,另有1名缅甸人来泉。
今年3月,张某立明知这12人的签证有效期已过,还是将他们继续介绍到南安霞美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就业,并帮助他们与该公司联系住宿事宜。从此,这12人在该公司住宿、打工直至7月份才事情败露。
拦车报警 非法用工浮出水面
今年7月5日,10名缅甸人在南安大霞美拦住一辆出租车,请求的哥帮忙报警。到了南安霞美派出所,语言不通的他们,借助手机、微信等方式向警方反映,他们是通过中缅双方的中介来泉州,护照被扣押在中介手里,中介要求他们继续留在泉州工作,但他们不肯。可护照不在,且已过期,回国成难题。
紧接着,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带着翻译赶到霞美,会同霞美派出所对此展开调查。经调查,民警取得关键证据,电子公司很快供认未经查验就招聘这12名缅甸人上班住宿,后在明知这12人身份的情况下,继续容留他们。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葛某民被警方控制,中介张某立也很快落网。
一手包办 中介截留半数工资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某立在闽南有过人力资源领域的工作经历。他与林某合作,一旦落实国内具体用工企业,即与外方中介取得联系,包办劳工的办证手续、机票等交通费,负责把工人送到企业。
张某立还与企业谈好工资,并由他代发给工人。实际上,企业给每位工人发2700元工资,张某立只给每人1200元—1500元不等,并提供简单的三餐,住宿由企业负责。扣除办证手续费、交通费、餐饮费,张某立获利颇丰。
日前,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KYAW ZAY TUN等12名缅甸人因非法就业、非法居留被拘留审查30日,等待进一步处理、遣送回缅。中介张某立因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7万元。电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葛某民容留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被处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2万元。电子公司因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被合并执行罚款15万元。
提醒
聘用外国人 须报告警方
南安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而聘用外国人工作或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
外国人出现下列三种行为之一的,就属非法就业: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非法聘用外国人 聘1人罚1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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