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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陈庄小区24户群众被骗事件”升级 小区大门被堵
2015-09-24 20:12:49来源: 中国服务网
【摘要】   核心提示:《驻马店市陈庄小区24户群众买房被骗谁持公道》一文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西段陈庄小区业

  核心提示:《驻马店市“陈庄小区”24户群众买房被骗谁持公道》一文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西段“陈庄小区业主”的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大有升级之事。2015年9月16日夜里11点多,一伙不明身份人驾驶一辆大型货车拉来的土堵上了小区唯一进出的大门,给居民的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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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西段“陈庄小区”大门被土堵上)

  现在“陈庄小区24户”产权的实际持有人:有恃无恐

  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西段“陈庄小区”大门是被谁堵了呢?据小区业某主说:小区监控显示指挥车辆用土堵小区的一个人,在以前打砸小区时就来过小区,这个人疑似“长城担保公司”的。那么,“陈庄小区”和“长城担保公司”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陈庄小区24户”产权的实际持有人李某豪(音)27岁,遂平县张店乡张店人。据村民讲:此人并无多大才能,也没有实体经济,只是有个“好姐夫”,其姐夫刘某开了一家担保公司,放高利贷很有“本事”。

  据在刘某的老家遂平县张店乡大刘庄村了解到:刘某及其妻子李某,偕同其哥哥刘某、其侄子、其妻弟李某豪(音)等亲属在驻马店市开有“担保公司”,放高利贷和集资。大刘庄村一村民这样说:刘某有能力,他的亲戚都跟着发财,据说去年又在驻马店市团结路开了一家大型娱乐城,名字好像叫“天中良子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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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查询获悉:“河南长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法经营资料)

  河南长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几经搬迁到某小区某座某单元12楼,据该公司员工说:我们公司现在不做其他贷款业务了,只做车辆抵押贷款业务;另外,特意告知:你千万不要往这里投资啊。通过工商信息系统对“河南长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查询得知:该公司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投资总额不得高于净资产20%),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也就是该公司所做的业务若超出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就会涉嫌违法。

  “陈庄小区”产权的实际持有人李某豪(音),除了拥有此处产权外,仅在房管部门登记还有另外30多处,按照李某豪的收入是很难做到的。那么,这些“产权”是否合法就令人生疑了;因李某豪“河南长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的弟弟,正如“陈庄小区”一户居民说:“长城公司”怕人家要账,所以把“产权”转移到其弟弟名下。“河南长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还有另外几位股东,是否都存在着转移公司产权的情况,这可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其冒着违法的危险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陈庄小区”24户群众被骗事件”实际参与者:藐视法律

  其一,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房地产公司)售出“陈庄小区”的房子,其产权并非新华房地产公司,而是新华房地产公司股东之一的孟某云之弟孟某友。该小区2008年建成后,2011年就将该小区的产权抵押到长城担保公司用于贷款,也就是说“陈庄小区24户”买到的是所谓的“购房合同”;因购房合同上并没有“产权”持有人孟某有的签名,“购房合同”履行起来就存在了诸多问题,是否涉嫌诈骗有待司法部门进一步认定。

  其二,2013年7月17日签订的《河南双跃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孟美云在新华公司投资财产分配协议书》中已作了清晰的表述:孟某云之弟孟某有名下的“陈庄小区”归新华房地产公司沈某得所有。《孟某云诉沈某得等人合同纠纷一事民事判决书》对其纠纷及详情又作了补充。2013年11月却将原本在孟某有名下的“陈庄小区”24套房产过户给了李某豪,沈某得、孟某云、孟某友、李某豪等人在明知与应知“陈庄小区”24套房产已经售出却依然实施了“产权过户”,李某豪又将“陈庄小区”24套房产售出,使得“姚某”等人也陷入了“陈庄小区”的产权之争。

  沈某得、孟某云、孟某友、李某豪等人无视法律,在鸡蛋上跳舞,涉嫌玩弄近50户准业主于股掌之间。

  “陈庄小区”的开发商“驻马店市政协常委”沈某得:多事之秋

  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得,在2002年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公司经历了发展、成长、壮大的过程,伴随着沈某得不仅是公司的成长壮大,还有诸多的报道,如:《驻马店新华地产无证建设违规收双气费》、《驻马店新华房地产沈新德拖欠农民工工资》、《驻马店小小村长和开发商骗取市长签字土地无证开发》、《驻马店市“陈庄小区”24户群众买房被骗谁持公道》等等。可见,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得其公司存在的问题之多。

  “原告冀春红与被告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马海涛诉被告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穆景五诉被告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瑞丽与郭保红、沈新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夏明与被告孟美云、沈新得、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孟美云诉沈新得等合同纠纷案”“原告孟志有与被告沈新得、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等等,可见,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得本人及其公司官司缠身。

  为何会如此呢?这些也只有沈某得能够做出准确回答。

  “陈庄小区”的一位居民说:沈某得讲,他和原市委刘书记有关系,什么事都好办;后来,沈某得又去漯河发展和漯河的某副市长关系过密,头天晚上吃顿饭,第二天下午5000万就能到账。看起来,沈某得及其公司的发展和某些人不无关系。

  沈某得还告诫“陈庄小区”的购房户:你们不要告了,再告就把我告进去了,我进去了谁给你们解决问题呀。

  “陈庄小区”业主翘首期盼结果却是:不予立案

  2015年4月10日,3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手持各种器械来到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西段的“陈庄小区”进行打砸,造成了财产损失,“陈庄小区”居民向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分局报了案。在此期间“陈庄小区”一直纷争不断,于是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分局于2015年8月5日在小区院内及小区门口张贴了公告,从此“陈庄小区”出现了暂时的平静。2015年9月14日,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分局为此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2015年9月16日夜里11点多,就被一伙不明身份人驾驶一辆大型货车拉来的土堵上了小区的唯一大门,小区里的居民困惑不解。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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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分局公告及文书)

  关于此事进展将持续关注

  来源:掌上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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